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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从国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获悉,淳安一院被评定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。
淳安一院在2014年申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,通过一年时间的技术改造、建立能耗数据台账、开展专题宣传等工作的开展,于2015年10月份成功通过国管局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的验收,成为淳安县第一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。
近年来,淳安一院坚持将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理念融入医院建设及管理全过程,注重意识节能、管理节能、技术节能,在院区规划、节能改造与运行、节能项目示范与推广、节能科学研究与服务、节能宣传等方面大力推进节约型医院工作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县一医院成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,为我县公共机构低碳节能建设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,为推进我县绿色医院建设和公共机构节能体系建设树立了标杆。
文:翁华顶 责任编辑:胡 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