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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校准询价公告

 阅读次数: 2907 发布时间: 2023-02-23

依据《财政部令第87号》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、供应、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,据医院实际需求从调研的公司中选择,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
采购服务项目:

计量设备清单

设备名称

数量

设备名称

数量

有创呼吸机

60

麻醉机

10

注射泵

259

婴儿培养箱

6

彩超

22

洁净工作台

5

高频电刀

11

生物安全柜

11

肠内营养泵

62

移液器

20

输液泵

22

冷链探头

34

人体秤

39

离心机

15

电子称

26

玻璃温度计

21

电气安全检测仪

1

温湿度表

145

血液透析装置

1

恒温培养箱

6

生命体征检测仪

1

灭菌锅

8

除颤分析仪

1

清洗消毒机

2

静音堡

1

放射设备

16

放射机房

13

 


*1.按照实际服务的数量进行结算。

二、1报价时间及方式:20232月28日下午17点前密封信件方式递交(快递及亲自送达皆可),逾期不予接受。2注意事项: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,请务必在快递袋及密封信件上注明“计量设备”字样。

三、资格要求:
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;

2.公司具有有效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,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具备承担本项目评价及设备检测的能力;

3.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关资质;

四、上述服务如有意向者,需提供以下资料:

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必须提供);

2)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);

3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必须提供);

4)各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;

5)报价表(必须提供);

6)售后服务承诺书(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);

7)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(成交通知书、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者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、种类、金额其他资料)(如有,请提供);

8)其他材料;

六、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: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:64822442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设备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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